重庆合川律师事务所
律师函
先生/女士:
重庆合川*律师事务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,本所律师函署名律师具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。本所律师依法取得某公司(以下称为“委托人”)的授权,向贵方致函如下:
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和陈述,委托人系重庆市合川区某小区物业服务单位,贵方位于重庆市合川区某小区 号物业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拖欠委托人物业费 元及滞纳金 元;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拖欠委托人公摊水电费 元及滞纳金 元。
按时缴纳物业费、公摊水电费是每位业主的义务,也是物业公司维持日常运营的基本保证。根据法律规定和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》约定贵方应按时缴纳物业费、公摊水电费,但贵方一直拖欠,贵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约。
有鉴于此,本所律师郑重函告如下:
请贵方于收到本函后三日内与委托人联系,核对其具体欠缴金额,并及时交清所欠物业费、公摊水电费及滞纳金。否则,委托人将依法追究贵方的法律责任。
特此函告,望贵方慎思并妥善对待。
重庆合川律师事务所
律师
年 月 日
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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