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合川律师

法律服务热线

133 8965 0696

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
来源: | 作者:秦秀亮 重庆合川律师 | 发布时间: 2021-07-19 | 161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原告:杨**,女,19******日出生,汉族,住重庆市合川区***,身份证号码***

被告1:**,男,19******日出生,汉族,住重庆市合川区**身份证号码**,电话**

被告2:中国**保险股份有限公司*,住所地***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*****,电话***

负责人:**

诉讼请求:

 1.判令被告1赔偿原告医疗费  元、误工费   元、护理费元  、住院伙食补助费元   、续医费  元、鉴定费  元、营养费   元 、交通费元、残疾赔偿金  元、精神损害抚慰金  元 合计    元。以上费用由被告2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和第三者商业责任保险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。

2.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。

事实与理由:

2020516日,被告1驾驶渝**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合川区***路段时将原告撞伤。经合川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,被告1负事故全部责任,原告无责任。原告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,经诊断,原告系   损伤。经查,被告1驾驶的**小型普通客车在被告2处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责任保险。原告和被告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,现特向贵院提起诉讼。

此致

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

具状人: